来源:西藏商报
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图片来源于网络)
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为贯彻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发展模式,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步伐。今年5月8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计划投入1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在自治区的首批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中,拉萨有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尼木县吞巴乡、当雄县羊八井镇入围。拉萨3个特色小镇示范点预计明年全面开工今年4月,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各县(区)开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申报工作。最终,经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拉萨市申报了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尼木县吞巴乡、当雄县羊八井镇3个作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随后,按照自治区“一城一班、一城一规、一城一策、一城一方”的要求,拉萨市住建局成立了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尼木县吞巴乡、当雄县羊八井镇3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拉萨市3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正在加紧完成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项目建设规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拉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进度来看,拉萨市3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有望明年年初开工建设。全区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已有17个完成总体规划自全区建设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按照计划,将于3年内完成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的建设,而年的主要工作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的前期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办公室,并督促各地按要求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要求》、《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组建了包括区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在内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专家委员会,进一步强化规划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图片来源于网络据悉,截至目前,全区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中,完成总体规划的有17个,完成率达85%;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17个,占总数的85%;完成城市设计的有11个,占总数的55%;完成实施方案的有8个,占总数的40%;完成建设规划的有6个,占总数的30%。完成了对山南、阿里、林芝、昌都、那曲5个地(市)、13个特色小城镇的规划成果审查工作(鲁朗镇规划仅要求备案),占总数的65%。完成了对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第一轮实地督导检查工作。宜居宜业宜游生态文明还是占主导按照《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规划先行、突出特色,保护生态、和谐发展,项目带动、完善功能,产城互动、强化支撑,强化管理、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将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发展要求。特色小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生态宜居建设成效明显、城镇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创建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基础扎实、生态环境好、人居环境优良、管理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特色示范小城镇,为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特色小城镇建设中,将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突出绿色生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建设过程中将坚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的原则,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到特色小城镇建设示范的全过程。全区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
拉萨市(3个)
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尼木县吞巴乡、当雄县羊八井镇
日喀则市(4个)
桑珠孜区甲措雄乡、吉隆县吉隆镇、江孜县江孜镇、萨迦县吉定镇
昌都市(3个)
芒康县曲孜卡乡、八宿县然乌镇、江达县岗托镇
山南地区(3个)
贡嘎县杰德秀镇、扎囊县桑耶镇、错那县勒门巴民族乡
林芝市(3个)
林芝县鲁朗镇、工布江达县巴河镇、察隅县察瓦龙乡
阿里地区(2个)
普兰县巴嘎乡、日土县多玛乡
那曲地区(2个)
安多县雁石坪镇、索县荣布镇
本期编辑:郑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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