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机丨民国时期改正西南地区虫兽偏旁族类

民国时期改正西南地区虫兽偏旁族类命名详论

杨思机

摘要:民国时期改正西南地区虫兽偏旁族类命名与建立现代中华民族国家密切相关,集中体现了外来民族理论本土化的不同路径与复杂面相。废除虫兽偏旁是各方共识,具体有改虫兽偏旁为亻彳诸偏旁、改用自称名号和改以区域区分三种主张,新指称体现民族、部族和区域三种属性,根本分歧在于对现代民族国家类型的理解与取舍。国民党和国民政府下令社会部、教育部和中央研究院三机关改正“西南少数民族命名”,旨在配合以行政区域统驭国内各族的制度设计,建立一个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利弊得失值得深入研究。

关键词:虫兽偏旁中华民族外来民族理论西南少数民族命名

作者:杨思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

年,国民党和国民政府令社会部、教育部和中央研究院三机关商议改正“西南少数民族命名”,统一厘定西南地区虫兽偏旁族类名称,专门供给学术研究使用,一般情况下改用生长所在地人指称国内非汉人,通令全国施行。[1]此举引发激烈争论,呈现外来民族理论本土化的不同思路与复杂面相。本文广泛爬梳各类史料,依时序寻究民国时期改正西南地区虫兽偏旁族类命名的渊源流变,揭示各种主张的根据、期许及相应做法的异同,检讨利弊得失,敬请方家指正。

一、易犭为亻彳、改用自称与区域区分

中国古代习用蛮、夷、戎、狄四裔名称以及猺、猡、獞、猓、蜑等虫兽偏旁汉字,指称周边文化相对落后的各族属。清末外来民族理论传入后,虫兽偏旁族类称谓普遍被直接当现代民族名称广泛使用,改正主张随之陆续出现,并促使相关政府不同程度采纳。改正后的称谓属性,缘于民族观念不同而差别明显。

改正西南地区虫兽偏旁族类命名,早在清末民初就有“汉人化”和“民族化”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所谓“汉人化”,指废除特殊称谓,与汉人同等待遇。年,维新思想家宋恕提出,西南深山穷谷“黎、苗、猺、獠”等长期被以丑名,视若兽类,实则“风俗稍殊,伦常均有”,而西北回民与汉民只有宗教差别,只有“以人为粮”的台湾生番另当别论,进而主张:“今宜于官书中削除‘回’、‘黎’、‘苗’、‘猺’、‘獠’等字样,一律视同汉民。惟待台番,不能不杀以止杀,然亦宜开学校以渐除之。”[2]据媒体报道,民初湖南某招抚委员认为,以往没有平等对待湘西“猺籍”人士,建议一视同仁,废除户籍的“猺籍”名目,实行“不分畛域,汉猺杂居”。[3]所谓“民族化”,即视为某一非汉民族。民初“五族共和”口号盛行,金松岑则认为,中华民族成分不止汉、满、蒙、回、藏五大民族,至少还包含苗族。现今苗族文化渐开,“此后猺、猡、獞、猓、、、犵狫诸恶名,不合于人道主义者,皆当废其字,以示同仁”。[4]即以“苗族”囊括废除“恶名”的各族属。

中国早期人类学家大多偏向于“民族化”。年,杨成志在年实地调查基础上写成《云南民族调查报告》,严厉批评中国历来尊夏攘夷的成见,表现在言词和动作,一是太过自尊,视他族尽如兽类,如称彼等为“猡猡”、“猓猓”、“猓猡”、“猺人”、“犵狑”、“狤獠”、“狆家”、“”、“子”、“人”、“土獠”、“阿”、“猀人”、“尤猔”、“人”、“”等名号,“兼之叫他们做狗类”,一是太过霸道,“征蛮”、“平苗”、“平猺”、“讨回”、“平黎”等以战功使人慑服的观念代代相沿,前者表示“尊己抑人”,后者则是“帝国主义侵略”。杨成志主张,为了体现民族平等原则,应取用各族自称名号称呼他们,若沿用“汉称”,至少应抛弃犬旁,如“猡猡”写作“罗罗”。[5]年5月1日,杨成志在广州岭南大学演讲“西南民族概论”,直接批评汉族使用“如狗类一般的名词”称呼“西南民族”,同时列出犬旁名称37个。[6]至年初,杨成志从西南各省通志及各参考书摘出的“西南民族”犬旁名称达75个。他说,“狗祖先起源传说的传播”产生“狗族的名称”,废除犬旁只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消极办法,积极方面则要根本铲除“观人如狗”的传统观念,换以“夷夏一体”的对待。[7]

杨成志表面针砭古人,却不无针对研究“西南民族”的中山大学同仁之意。中大语言历史学研究所积极推动以人类学方法实地调查“西南民族”,曾在该所周刊出版《西南民族研究专号》和《猺山调查专号》,征引材料前者以方志为主,后者以实地调查为主,分别介绍“苗族”、“猺人”、“夷族”、“猓猓”、“獞人”、“獞民”、“蛋民”、“狼人”等的基本情况,范围涉及滇、黔、桂、粤、湘、川数省,作者有余永梁、钟敬文、杨成志、何健民、黄曼侬、招北恩、夏廷棫、任国荣、陈锡襄、石兆棠、黄云波、石声汉、黄季庄、顾颉刚等。[8]后来杨成志前往云南作民族调查,主张改正犬旁族称当为实地调查心得。曾经参与杨成志指导的粤北瑶山调查的中大学生宋兆联曾说,“猺人”缺乏系统文字和文化,现存记述不是炫以神话,就是鄙作异类,开化当务之急是扫除错误观念,“故有主张对‘猺’之称谓,改‘犬’旁以为‘人’旁”。[9]或系延伸杨成志的思想而来。

中国族类实体及其指称的混杂关系,决定了短期难以各民族自称名号命名非汉人,故时人更多主张先改正犬旁族称。年10月,云南国民党员张服真致信国民党元老戴季陶创办、提倡研究东方民族与边疆问题的《新亚细亚》杂志,提出“此后凡国内小民族,自来著作家有于其本字旁加‘犬’,如‘猓猓’或‘猡猡’之类,似应将‘犬’旁删去!此虽小小地方,关系于民族运动甚大”。编者张振之深有同感,复信说:“古人常以汉人为天赐民族,以中原为天下,中原汉族而外皆以夷狄呼之,故于弱小民族之命名,每即其字音而加之‘犬’者,其意若欲排之于人类之外者。此种观念殊属谬误。我辈行文每为传统观念所中,不知不觉中偶将此种字眼写出,实应痛改。惟兄所举‘猓猓猡猡’者,乃引录他人之文以为补白者,以后对此种字眼应当改正。”[10]所谓“补白”,当指该刊摘录《滇游纪略》中的一段文字叙述“猓猓”婚姻情形。[11]张服真曾经述及杨成志的云南民族调查活动,称他为“余友”,[12]所言或与杨成志有关。

上述改正主张主要出自汉人,影响局限在学术研究和舆论层面。随着现代民族意识觉醒,非汉人知识分子开始积极谋求确立和规范各自民族名称,包括改正侮辱性称谓,代表人物是西康藏人格桑泽仁。

年9月13日,藏人委员格桑泽仁在南京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第27次委员会议上提议改正藏人称谓。他说:“关于藏人称呼‘藏番’、‘蛮子’、‘夷人’等名词,含有粗野之意,易发生称呼人之鄙视对方心理,可否呈请政府,通令全国禁止,从新规定以后之称呼。”会议决议由格桑泽仁修正提案文字,再呈请行政院。[13]格桑泽仁在提案中批评专制时代视蒙、藏民族为化外,对其称谓多表轻鄙,沿用至今。散处于西康、藏卫及青海的藏人,内地同胞称为“藏番”、“蛮子”、“夷人”,在青海的又专称“番人”,其实都是血统、语言和宗教一致的“西藏民族”,仅因地理环境不同导致名称迥别。“番”、“蛮”等称谓含有粗野横蛮之意,“故呼之者易启藐视之心,而听之者又何尝不感愧恧之想。”国民党本应明令禁止用“猥亵”“轻鄙”名词称呼“西藏民族”,“乃今沿边各省多数人民,仍习以为常,而青、康、川、滇各省政府,亦狃于积习,虽在公文布告之中,仍滥用番、蛮等名辞,此实于名不正则言不顺之旨,不无违反。……若以民族别之,则无论康、藏、青海,均可称为藏人,犹之汉人、满人、蒙人、回人者是;若以地方名之,则可称为前藏人、后藏人、西康人、青海人,犹之内蒙人、外蒙人、浙江人、河北人者是。”10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通过了该提案。[14]格桑泽仁的意思是,将生活在当时西康、藏卫、青海,原本习惯称为“藏番”、“番人”、“蛮子”、“夷人”的各种人,统一称作“西藏民族”,为消除轻鄙之意,提议按照民族分别和区域名称两种办法称呼他们。后来有人称赞格桑泽仁为改正边疆民族“不妥名称”的“最初倡议者”,“彼生长边区,切身处地,实觉非先辨义正名,以清视听,不足以言开发建设”,[15]当指将意见上达南京国民政府并予实施而言。

格桑泽仁提出“民族”与“地方”两种办法,表明时人对于怎样指称非汉人有不同意见,而南京国民政府选择了后者。年5月,格桑泽仁再次呈请蒙藏委员会转呈行政院重申前令,谓“查甘边青海一带对于蒙藏人民之称呼极不一致,如通称藏人曰番子,稍通汉语以耕种为业者曰熟番,专事牧畜者曰生番,居黄河以北者曰北番,居黄河以南者曰南番,尚有黑番、黄番、真番、假番等区别,于蒙古民族则统称曰鞑子。……拟呈请饬令甘、贵、川、滇、康各省政府,转饬所属,嗣后对于蒙、藏民族即称之曰蒙人或藏人,不得再有番、蛮、鞑子等称谓,以示民族平等之意。”[16]国民党和南京国民政府逐步确立了以行政区域统驭国内民族的基本策略,对于边疆民族的各项举措多强调区域属性,而非民族属性。[17]因此,南京国民政府称蒙、藏两族为蒙人、藏人,而非蒙族、藏族。几乎与此同时,四川省会理县第十八行政督察区(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督察专员王旭东,主张处理军民纠纷必须设法消除汉人轻视夷人、夷人仇视汉人的心理,沟通汉夷感情。“对于‘夷人’、‘蛮子’等名词,一律取缔,更为‘边民’。因为名词上有区分,总不会切实办到彼此无畛域而互相帮助也。”[18]王旭东所言与南京政府略有差异,但两者均与格桑泽仁试图建立涵盖范围广泛的“西藏民族”观念差别明显。

广西、新疆两省改正了带有侮辱性质的族称,做法各有特色。广西省三江县平南区区长、“侗人”吴士元呈请广西省政府称:“按狪、獞、苗猺等字旁加以犬,犬自犬部,示非人类。从前君主专政,封张[建]制度时代,创此阶级区别,以分贵贱。”认为“狪族”等同属国民,政府应蠲除等级歧视观念,改犬旁为亻旁。年1月23日,广西省政府答复称:“查民族之高下,视乎文化之高低,并不因名称字形而有所贵贱。”广西土著各民族自秦汉以来受中原文化熏陶,狉獉渐化,先后改土归流,泯除畛域,土州土司名称已然消失。其中部分人因受教育机会不均等,以致知识浅陋,文化低落,省政府正实施“苗猺教育”,同化为期不远。将来融和种族,造成整个中华民族,则“苗猺”、“狪”、“獞”等名称,“亦不过历史上一种陈迹而已”。反驳说:“如以字形不佳即以为表示阶级之区别,则蜀、闽人民并不以从虫为耻,他省对之亦未尝有所歧视,以此例彼,则从犬何伤。且土著名称之从犬者,如獠、狼、猓、狫之类,颇为繁复,均已旧历年所,官书载籍,惯用相沿,若一律另易名称,恐远道失所依据,反滋疑讶。”最后指出,广西全省筹办地方自治,一视同仁,无分“猺”汉,行文纪事当以“籍贯”和“姓名”为依据。吴士元所陈各节,“虽不为无见,惟苗猺、狪、獞等名称应俟逐渐废弃,不宜多事更张。所请将狪、獞、猺三字通令改为侗、僮、傜之处,应毋庸议。”[19]

广西当局试图通过同化教育,着重提高土著各族的文化水平,使“狪”、“獞”、“苗猺”名称自然废弃,或不再含有侮辱之意,因而提出以“籍贯”而非“种族”来区分他们,这与南京政府大体一致。年3月29日,广西省主席黄旭初致电湖南省主席何健,通报处理“猺乱”措施,曾说:“现正编制村民,使猺民剪发易服,与汉人一律待遇,取消苗猺等名称。”何健复电,“允饬属一致办理”。[20]吴士元或不赞成当局的同化主张,故有上述呈请。

广西当局起初并未彻底“取消苗猺等名称”,而是下令改犬旁为彳旁,如将“猺”、“猓”、“獞”改为“徭”、“"、“徸”。[21]做法前后迥异,原因或为刘锡蕃返桂任职。年,刘锡藩在《岭表纪蛮》一书中提出:“所有蛮族种性文字,如从犬、从虫、从艹、从马、从羊、从豕、从豸、从戈、从牛之类,实侮辱蛮人已极。近私家著述,多以己意更改,且彼此意见不同,因而同一种名,歧出无数字体。应由国府依照原字另创一种适宜文字,颁行国内,以昭划一。自改定后,各书肆新版书籍,如再用原字,并严予取缔。”[22]刘锡蕃所言不无夸张,却可见改正虫兽偏旁命名现象之普遍和意见之纷歧。例如,时人指称夷人的“裸罗”二字,在浩如烟海的古籍里面也极罕见。年9月,刘锡蕃接任广西特种教育师资训练所所长,其偏向使“蛮族”进化或同化的特别教育主张得以落实。[23]目前难以确知吴士元的意见是否直接影响到刘锡蕃,有趣的是,刘锡蕃曾任过两年广西三江县县长。[24]后来广西当局和教育界提出和广泛使用“特种部族”称呼“徭”、“徸”诸族,并认作一个中华民族以内的平等国民,本身并非独立的民族。[25]十年后广西境内特种部族皆已同化,届时“再不需要‘特种部族’的名称了”。[26]

新疆当局的思路与广西明显不同。盛世才效仿苏联民族理论,实行“民平”政策,将新疆境内人群相应划分为十四个民族。同时,由维吾尔教育促进会提议,新疆省政府将“缠回”改为具有雄武意义的“维吾尔”,禁用有畏惧之义的“畏兀儿”等名称,受到维族人士普遍欢迎。[27]也就是说,新疆划分十四个民族,为维吾尔民族名称确立的理论与政策前提。

全面抗战爆发后,社会各界普遍主张开发边疆以巩固后方和发动全民抗战,西南少数民族问题一度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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