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服务细致周到科学设置考点考生就近参考
前两天,中国政法大学大四学生小刘手机上收到一条提醒短信: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4日、25日举行,准考证打印9月23日结束,请妥善保存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路线……
数一数,这已经是今年报名司考后,小刘收到来自北京市司法局的第8条提醒短信了。在司考前后各个阶段,北京市司法局都会给考生发送提醒短信。如此贴心的服务让小刘感到很及时也很温馨。
《法制日报》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寓服务于管理,针对司法考试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便捷服务减少考生负担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查询成绩……近年来,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到司法考试中,给广大考生提供了快捷的服务。
上海早在年就率先实现了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又于年率先实现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承诺、上传电子照片、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等全程网络化管理服务,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一体化服务,减少考生负担。
目前,司法考试全程网络化管理服务已在全国全面推开。
司法考试报名启动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在各大媒体、网站发布有关考试的通知公告;报名期间,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考生有疑问能及时得到解答,为考生解决实际困难;报名后,用短信等形式提醒考生支付考试费、告知交通路线和注意事项。
江苏、安徽、山东等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运用
近年来,全国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数屡创新高,司法部今年在青海西宁为藏语考生增设考点,方便了周边藏语考生参考;北京、重庆、黑龙江科学合理设置考点考场,让考生能够就近参加考试,避免奔波之苦。
北京改变以中心区域为主的考点设置方式,适度加大在郊区或接近郊区区域设置考点,疏散中心城区考生数量,方便郊区或接近郊区区域考生参考。同时聚焦通州城市副中心,首次在通州区设置考点。推行网上自行选取最近的考点组,80%以上的考生自行选取考点组。
为合理分布考区考点,方便考生,重庆市先后4次调整考区考点布局。面对不断增加的考生人数,黑龙江今年比去年增加近个考场。
在服务考生过程中,不少地方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服务举措。天津等地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公安机关在考点开辟绿色办证通道,为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快速补办证件。
自年首次允许台湾考生报名以来,福建省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台湾考生已超过名。为做好服务工作,厦门市司法局与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签订备忘录,委托该协会为台湾居民提供报名服务,开辟绿色审核通道;考虑到居住在台湾地区和国外的台湾居民大多数没有大陆银行的银联卡,无法进行网上交费,委托该协会在台湾设点受理考生的缴费委托,台湾考生在当地就能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与此同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健全应急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考场安全、考生安全、考试安全。
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整治考点周边治安秩序,疏通交通、减少噪音,优化考点外部环境,维持考场周边秩序。湖南省在各考区设立考点办公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包括考务组、问题处理组、后勤组、保卫组、医务组等。
贵州、吉林、河南等地制作了清楚、明晰的考场指示图,方便考生迅速到达所属考场,并组织学生志愿者,为考生提供考场指引、咨询等服务。
强化考生诚信参考意识
“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自尊、自强、自信,放弃侥幸,公平竞争,共同打造‘最权威、最公正、最干净’的司法考试……”今年9月10日,江苏省司法厅发布《致年国家司法考试江苏考生的一封信》,倡导广大考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诚信参考,拒绝作弊。
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引导考生诚信参考,始终是司法考试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组织考试作弊入刑的有关规定,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守规矩、倡诚信、反作弊”宣传教育,倡导净化考风,严厉打击作弊,营造文明考试、干净参考的考试氛围。
各地充分运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倡议全体参考人员积极备考,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一些地方开展司法考试宣传日活动,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材、法治宣传车巡回宣传、法律工作者现场解答等方式宣传司法考试政策。
今年,海南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在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的基础上,专门制作动漫,在公共场合播放宣传司法考试;在海口多家影院放映前分两个阶段集中3天播放省司法考试宣传片和提醒考生的注意事项。
福建省福州市在全市多部的士、多部公交车和近个报刊宣传栏的LED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司法考试宣传标语。
高校学生、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是报考司法考试的主要人群,也是诚信参考宣传教育的重点。
各地普遍开展了“高校宣传行”系列活动。、吉林、安徽等地通过在考点学校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展示牌等,湖北在开考前三十分钟利用考点校园广播滚动播放考生须知和注意事项,强化考生诚信参考意识,加大打击作弊的声势,增强打击作弊的威慑力,构建考生“不想作弊、不敢作弊、不能作弊”的防线。
贵州省在高校楼宇电梯的台LED显示屏“校园网”终端,在考前滚动播出“诚信参考”相关内容,提高考生“诚信参考”意识。
天津市司法行政机关与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加大司考政策等内容宣传力度,组织“诚信应考、公平竞争”签名活动等。吉林省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走进司考培训机构,对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进行“反作弊、倡诚信”宣传教育,考生代表作了诚信参考宣誓。
福建省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向省、市、区(县)三级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以及省内相关高校寄送活动宣传资料,福州、厦门、泉州等考区深入高校开展以“倡诚信、守纪律、反作弊”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9月,司法部先后下发《国家司法考试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查处工作实施意见》和修改后《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工信等部门协同查处司法考试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力度。各地均对这两个文件进行了广泛宣传。
诚信参考,从我做起,己成为广大考生的共同心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特别是需要现场办理的报名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像素×高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四)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分,四卷总分为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在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的地方,考生应当按照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公告要求提前到达考场。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6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月29日晚20时至10月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司法部
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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