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营业利润仍为-42,997,560.39 元,公司盈利为非经常性收益产生的利润,
营业利润仍为亏损;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仍系非经常性收益所致
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 12月 31 日
公司 2015 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均超过了 60%,公司董事
2016年 3月 13 日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公司
鉴于报告期内虽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55,251.62 元,但是
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 65.16%
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60%(含 60%)
特此公告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公司章程》第 155 条第 2 款——出现
时 2014 年度亏损,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仅为 西藏日报社79,039.65元,不具备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建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 2016-026 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公司 2015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及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见下表: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月 3日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号):
润 79,039.65 元,2015 年度净利润 3,240,969.60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西藏旅游股份有西藏日报社电话限公司
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的建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末未分配利
公司主业为旅游景区、旅游服务业务,自 2014年以来,公司受 “两限一警”旅游市场管制措施、西藏阿里地区限入政策、2015 年尼泊尔地震等的影响,公司连续两年营业利润亏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在西藏自治区内拥有多个具有独特价值、具有不可复制性的自然景区的合法收益权,为保证未来公司旅游业务的成长空间和可持续性,公司持续在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规划中拟建设的三个世界旅游目的地——拉萨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进行积极的资源布局,资金需求量在可预见的未来仍旧会较西藏日报电子报大且公司目前的景区业务,仍旧处于导入期向成长期过渡的发展阶段,经营现金流压力较大,因此不具备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经营运作公司已制定了内延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发展策略,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并购重组等措施提升公司的长期稳定盈利能力,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给予股东相应回报
的净利润5,355,251.6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2,319,644.91元,
责任编辑:cnfol001
而期初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474,302.55 元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公司将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15 西藏日报数字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2015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6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