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年青秀山个性化锂电池观光车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年青秀山个性化锂电池观光车项目的采购计划,资金来源:自筹。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青秀山个性化锂电池观光车项目
招标编号:XSZB(ZX3)021G
三、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规格参数介绍:
采购内容:为青秀山风景区采购12辆23座的个性化锂电池观光车。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
四、采购预算:预估万元及以上,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包括生产或制造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内容。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维修、改造)):制造商投标的提供投标人符合上述要求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符合上述要求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供应商于年11月8日至年11月15日18时00分止获得《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回执》,未获得《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回执》的投标无效。
6.2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出不退。
6.3未经批准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11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工
手机:
邮箱: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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