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高考招生将有六大变化。年起,我省高考录取分数线由三次划定调整为两次划定公布,同时,今年将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组织高职(专科)层次补录,调整革命老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此外,还将对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民族院校降分投档。
录取线由三次调整为两次划定
为降低学生填报志愿难度,年起我省高考录取分数线由原来的三次划定、三次公布调整为两次划定、两次公布。第一次划定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高职(专科)批,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以及民族院校本科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总后,划定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为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计划,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地方高校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革命老区专项计划、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比例,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各地招办、中学要配合招生院校,积极推荐品学兼优的农村学生申报选拔,争取更多优秀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就读。
调整革命老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为保证对我省革命老区考生招生精准扶贫政策的持续推进,进一步强化考生资格审核,结合我省实际,按照教育部“各省实施专项计划的对象不能实行全覆盖”的要求,今年将革命老区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由“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调整为“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
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民族院校降分投档
为保证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民族院校顺利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将国家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落到实处,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散居少数民族类、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类以及不区分民族类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今年将组织高职(专科)层次补录
省内高职(专科)层次的院校在新生报到后,若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普通文理类生源计划,经学校申请,省招委会同意,可在省内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进行补录。个别外省专科层次高校确需补录,须向其主管部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实施补录。补录时由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按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
加快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积极探索在高职分类招考中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继续通过中职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普通专升本招生等措施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确保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超过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以上。为完成此项任务,一是放宽单独测试招生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由应届生放宽至应往届生均可报考;二是增加新升格的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为推荐免试院校。
部分批次实施大平行志愿
今年甘肃省高考录取期间仍将在部分批次实施征集志愿
体艺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今年实施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O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不实行大平行志愿的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除外。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6月25日20时至27日20时,此次填报的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空中乘务类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等志愿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5日20时至7日14时,此次填报的批次为: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含体育艺术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理工文史类考生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
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的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计划列在提前批次A段的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文理类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和计划列在高职(专科)批次N段文理类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仅限参加了省内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填报,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此类考生在同一批次的不同志愿中可根据本人成绩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但不能与其他普通文理类专业交叉混报。本科层次征集志愿时间与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同步进行,高职(专科)层次只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时间与普通文理类第一次征集志愿时间同步进行。
参加高水平艺术团(原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填报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空中乘务类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等志愿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K段)后单独设置页面。
三个批次6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G段)、高职(专科)批(N段、空中乘务类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除外)等3个批次6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A段征集1次志愿,只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B段也征集1次志愿,征集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本科一批H段和I段也征集1次志愿,征集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H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
本科二批J段和K段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J段中省内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本科三批L段和M段只征集1次志愿,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M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高职(专科)批O段和P段征集2次志愿,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P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此外,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实行大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比例投档。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甘肃省高考录取7月5日开始
未被录取考生可重报志愿参加高职(专科)院校补录
除军事等特殊院校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实行大平行志愿的批次第一次投档和征集志愿投档均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录取中,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本科预科录取线不低于相应批次提档线下80分
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时,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I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K段)录取,本科三批安排在本科三批其他类段(M段)录取。
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散居少数民族类、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类以及不区分民族类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此外,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I段)、本科二批其他类段(K段)、本科三批其他类段(M段)和高职(专科)批其他类段(P段)进行。预科生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招生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院校提档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60分。
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任务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下40分;中职生与对应批次实行大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
年省内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使用空中乘务统考面试成绩的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本科专业按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参加了我省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可报考。录取时按该专业分文理科单独划定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次性投放一志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院校均按照文化成绩和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各占50%综合排名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的二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与一志愿相同。高职(专科)院校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须按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参加了我省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可报考。录取时执行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按文化课上线、综合成绩排名,按招生计划1:1投档,未完成计划院校的二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与一志愿相同。
未被录取考生可重报志愿参加高职院校补录
今年省内高职(专科)层次的院校在新生报到后,若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普通文理类生源计划,经学校申请,获准后方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实施补录。未被录取且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参照线上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志愿,按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补录的时间安排在9月初,9月11日网上填报补录志愿;9月12日投档;9月13日完成补录工作。
19类考生可享加分照顾
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
5月26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记者注意到,今年我省照顾政策有13项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和6项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享受照顾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底前提交照顾证明,逾期一律不予认可。
提醒考生的是,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
1.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1-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今年普通高考。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8号和教基[]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5)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1-4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今年普通高考。
2.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来源:甘肃日报
各位高考生,加油哦!
让我们全力以赴,冲刺中考!
武威快乐时光教育中心转发
快乐时光常年招生:英语、数学、家庭作业辅导
联系(刘老师)(李老师)
初期白癜风怎么治疗北京中科医院几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