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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楚雄市落实12项工作任务助推不动产统一登记
楚雄州不动产登记持续推进发证工作视频会近日在楚雄召开,楚雄市在市国土资源局六楼多媒体会议室设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为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推进,真正做到停旧证发新证目标,楚雄州要进一步推动全州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各县市落地,至8月1日,全州所有县市均已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会议明确楚雄州年不动产统一登记要落实12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及人员落实,按时限分批次完成。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窗口规范化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四是注重痕迹管理,做好资料移交。五是加强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完成数据整合。六是结合实际情况,设定流程再造。七是应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系统对接。八是做好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九是制定证书计划,统一印制新版证书。十是加强网络改造和联网。十一是开展权籍调查。十二是加强示范点建设。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学福、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籍管理科科长赵万达对相关工作作了汇报。
衡山衡山县9月8日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
从湖南省衡山县国土资源局获悉,从9月8日起,全县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颁发新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到同一个机构,建立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物权法》《关于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的通知》文件,衡山县国土资源局名下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等具体工作。这样一来,不动产权利人只需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办理多个证,便民利民。
笔者了解到,为确保发证工作平稳过渡,目前土地、房产仍然分别制证,直至不动产统一登记新系统上线再颁发新证,但不动产权利人已无需跑多个部门,可以直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法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当然,统一登记后,并不意味着原来颁发的证书失效,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发生变更和交易,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换发新证。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拉萨切实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圆满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
18日上午,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传达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邓小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坚参主持会议。
邓小刚充分肯定了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的成效。邓小刚指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事关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事关法治国土法治西藏建设的进程,事关群众利益的需求。全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快推进、落地见效,圆满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
邓小刚要求,全区各地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吃透相关法规文件精神,明确总体目标,准确把握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点难点,紧紧围绕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目标,努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方便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为实现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要推进职责机构整合。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确保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地(市)、县(区)的职责机构整合,确保年底实现七地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发证“停旧发新”;二要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制度引领登记事务工作,合理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窗口设置,确保有力量、有资源有效开展工作;三要做好工作衔接。制订详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将相关资料移交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确保登记资料的唯一性、统一性、合法性;四要大力推进试点工作。要加大对试点市县指导检查力度,确保西藏首批不动产权证的顺利颁发,认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头引领作用;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保障措施、工作经费,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六要强化督促指导。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对工作不积极、进展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七要注重舆论引导。积极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
武义武义县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和区域
自年8月26日起,对我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房产实施统一登记。
二、登记机构及业务
武义县国土资源局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能,武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具体承办本县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更正登记等登记业务。根据数据整合进度,适时开展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等登记业务。武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设柳城、桐琴两个分中心,主要承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等受理工作。
三、登记原则及证书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年8月26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业务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8月26日实施统一登记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停止颁发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
县城北岭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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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柳城分中心办公地址
柳城畲族镇县前东街柳城房管所
联系-。
(三)桐琴分中心办公地址
桐琴镇东干村二十一米大道27号
联系-。
(四)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地址
县国土资源局A幢一楼A、A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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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一)8月19日下午5:30-8月23日下午2:00,因不动产信息系统切换和运行调试,在此期间暂停土地和房产登记发证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8月23日下午2:00开始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8月26日起,正式开始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地上有房屋的按办理房产证标准收费,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用;无房屋的按土地登记标准收费。
特此通告
武义县国土资源局
年8月16日
延伸阅读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一年,按照工作安排,要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如何确保这一艰巨任务又快又好完成?
1如何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2如何实现“发新停旧”
3如何发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4资料如何移交和共享5办公场地、办公人员及档案资料和窗口建设
6业务流程优化再造
7平台建设和数据整合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务操作,请治疗白癜风哪家最好北京一般治疗白癜风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