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宽严相济nbsp阳光成长

本报记者王杰学   年6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决定,每年的6月12日定为世界无童工日,呼吁世界各国密切   世界无童工日即将到来,本版《民主法治》   近日,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简称未检办)邀请侦查机关、共青团城关区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部门以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就涉罪未成年人康某盗窃一案召开不批准逮捕训诫教育会。   不批准逮捕训诫教育会上,未检办干警与应邀相关人员分别对被训诫人康某及其监护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教育,告知被训诫人康某行为的危害性,劝勉被训诫人康某改过自新,督促家长加强监督,让被训诫人康某感知法律威严的同时,也使其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这是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未检办挽救失足少年的一个案例,也是我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负责人次仁卓嘎说。   设立专门机构   青少年承载着家庭、社会、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检察机关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建设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在公诉一处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并在各分市院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较多的基层院公诉部门内部设立了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办公室或办案组。   截至年6月,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下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50个,干警人,公诉部门下设专业办案组8个。自设立未检办以来,经历了“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到“由点到面”的发展过程,逐步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不断前进。   据次仁卓嘎介绍,近3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受理涉罪未成年人提请逮捕案件和移送起诉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成效。   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保护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殊性,我区检察机关在工作理念上,强调教育、感化、挽救,而非单纯的罪责刑相适应;在工作目标上,   为准确把握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每年对全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预防犯罪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专题分析,并提出检察环节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了诸多可行性参考依据。亲情是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的一剂良药。   开展亲情会见工作,促使迷途少年懂得感恩,深切感受到法律对他们的宽容,社会给予他们的温暖。今年2月,拉萨市未检办检察官们在看守所,对关押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与亲人视频会面帮教,有效缓解了涉罪未成年人紧张无助的情绪与抵触帮教的心态,重塑了他们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   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今年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30周年,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发展的第30年。为全面回顾总结西藏未检工作的发展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今年初,自治区检察院未检办启动了“阳光成长,高原未检与你同行”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各地(市)检察院未检办也纷纷开展了宣传活动。   为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拉萨市检察院未检办以学雷锋月和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为契机,联合市预青办、市中法、市看守所等预青办成员单位,以及市电视台《格桑花》少医院、米兰理发店等社会爱心志愿服务队成员单位,开展了“为了明天,传递爱心”为主题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关爱在押青少年”活动。   为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民主法治观念,更好地服务“六个西藏”建设,今年我区各基层检察院通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在校学生和失足青少年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今年,西藏检察机关将以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和机构建设为抓手,以配套体系建设为支撑,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依法有效履行捕、诉、监、防职能,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中科白癜风医院好吗
中科白癜风医院好吗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cqzhduo.com/xzrbrc/197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