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日报
9月29日,记者获悉,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出藏疫情防控要求。
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出藏。
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出藏人员实行申请审核制,所在县区防疫办要组织专家对出藏人员进行疫情外溢风险评估和研判,如存在社区传播风险隐患,原则上非必要不出藏,对同意出藏的要出具证明。出藏人员应当满足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出藏前24小时以内,火车、民航以预定的发车或起飞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和藏易通绿码等出藏条件。
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应当满足48小时2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出藏前24小时以内,火车、民航以预定的发车或起飞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和藏易通绿码等出藏条件。所在县区防疫办要出具出藏人员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证明。
所有出藏人员在机场、车站、陆路卡口增加1次核酸检测,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
出藏人员要提前7天主动向社区(村)提出申请,同步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健康监测表,街道(乡镇)汇总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区防疫办审核批准并出具证明。
此项措施自年9月30日24时起实施。原“五天三检”核酸检测加一次抗原的出藏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期延续至年10月2日24时。
原标题:《今起实施!出藏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