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一届立法会本月12日开锣至今短短不过12日,从“宣誓争议”的序幕战,到“冧友争位”及“钦点主席”的短兵相接,建制与非建制两派已经历三场战役,对抗态势令人怀疑:新届立法会能否正常发挥宪制功能,推动香港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有序发展?
香港新一届立法会本月12日开锣,“三大战役”立即接连开打,建制派表面上虽然三战全胜,但立法会未来能否正常辩论、审议法案,以及通过拨款等议会程序,实在不容乐观。
“三大战役”分别是“宣誓争议”“冧友(冧是粤语,字义是崩塌,这里指启动人海战术)争位”以及“钦点主席”,均是过去不多见的场面。
战役①■两当选议员宣誓加料
自“长毛”梁国雄于年获选入立法会开始,多位激进派议员就经常于宣誓前后“做秀”,添加个人的政治主张。
梁国雄当年的做法是事先向立法会秘书处递交一份自行修改的宣誓内容,主要是在正式誓词的前后加上其他词汇,例如在年宣誓时就加入“平反6***4”等口号,宣誓后没签名就返回座位,但仍获判誓词有效。
过去,每位“做秀者”都能完整念完誓词,监誓者则弹性处理,小事化无,避免不必要风波。今年数名年轻激进议员一心捣乱,连最基本的责任——读出完整誓词也做不到,监誓者坚守议事规则,不予承认。
立法会议员的就职誓词,包含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核心内容,是当选议员庄严的承诺,参选时即已清楚宣誓文本的内容。
宣誓就职本只是例行公事,但当选议员、本土派政党“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及游蕙祯不但爆粗,更故意将“China”读成“Chi-na”(支那),出位表现坐实“鼓吹港独”罪证,不但建制派群起攻之,中央和港府也联手打压。
其实,以激烈抗争路线为号召的议员,何止梁颂恒和游蕙祯两人?“热血公民”的郑松泰曾带头“驱蝗”(香港本土派讽刺蜂拥到香港的大陆客是“蝗虫”,“驱蝗”是反对大陆客运动),但他这次“做秀”相对显得成熟。
郑松泰于宣誓就职前,首先向“各位香港人”发言,表明“不以为今日的宣誓形式会构成具体的抗争效果”,接着念完整誓词,然后高呼“全民制宪,重新立约;港人为大,香港万岁!”
郑松泰“前后夹攻”清楚表达了个人政治理念和立场,但因完整念完誓词,所以获得认可。郑松泰的成熟表现,凸显了梁、游的幼稚。
香港政界指出,虽有人对梁、游的“誓词”欢呼,但大家在掌声过后反思,会意识到“青年新政”用于“表演”的道具、台词等,均属无聊造作,为选民所不齿。
根据香港《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议员拒绝或者轻忽宣誓,则必须离任或被取消就任资格。对此,梁颂恒坦言“补选也不是不可能”;一旦须补选,他不介意参与。
他说:“他(港府)可以告我虚假声明。我们已经预估了这些状况。我们也会告政府违宪。我想,这一两年都是互相诉讼战。我们将很严肃去处理,因为这是很重要的案例。”
战役②■“冧友”争位
所谓“冧友”,是出现在“占中”之后兴起的“斗人多”战术。当时泛民主派发起“议会不合作运动”,为了抗争,首先要夺权,在年立法年度成功突袭,于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辖下两个小组委员会取得主导权。
建制派于年度反击,采取“冧友”战术,加入所有委员会,希望以其立法会人数的优势,确保继续“掌权”。
这种“冧友文化”,更蔓延至年的当届区议会。在沙田区议会上,建制的20人及泛民的19人,全数加入该区会的七个委员会。
香港立法会内有财务委员会、内务委员会及18个事务委员会,各委员会过去均经协商,由各党派代表加入,很少进行“冧友”战术。
但经历了敌意对抗的上一届立法会之后,新一届立法会情况变本加厉。扣除主席梁君彦,在69名议员中,除了福利及卫生两个事务委员会外,其余16个事务委员会,每个均有超过60名议员加入。
在首次协调会议上,泛民不满建制派欲包揽财委会、政制、发展、保安等多个事务委员会的正副主席,建制派则指泛民“狮子开大口”,要求的席位数目多于其议席比例。
非建制平台临时召集人涂谨申扬言:“谈不拢就自由发挥吧!”于是,为了争取各委员会的正副主席,两大阵营各自“吹鸡”(召集),凸显了双方剑拔弩张,互信低、敌意浓的气氛。
建制派本届坐拥40席,数目超过泛民占有的30席,“冧友”策略本来已有压倒性优势,就算扣除梁君彦及宣誓失败的民建联黄定光,仍以38席占优。建制班长廖长江于是宣布,在每个委员会派出超过30人“冧友”。
另一方面,非建制虽取得30席,但“民主派会议”只有27名议员出席,三名自决派议员未加入而且宣誓失败,无权投票,因此,在这场全面开战的“冧友”战中,非建制派无疑“输在起跑线”。
战役③■梁君彦“脱英”疑云
香港回归后,立法会主席一直都由建制派掌控,泛民虽然不服,但对历任当选的“大主席”均争议不大,但这次建制派推举在功能组别自动当选(反对者形容为“零票当选”)的经民联梁君彦出任,却受到泛民极力阻挠。
香港立法会共70个议席,其中35席从功能组别中诞生。由于功能组别的选民范围较小,而且有不少议员是在没对手竞争的情况下自动当选,因此当选功能组别的议员,一直被认为民意基础较弱,认受性较低。
本月12日,本届立法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当天选举主席的过程非常混乱,由于议员年资最长的民主党涂谨申也是候选人之一,因此选举主席的会议,交由年资第二长的民主派“街工”梁耀忠主持。
梁耀忠面对各种混杂呼声、要求、阻拦等,陷入“脑交战”状态,竟突然拂袖而去;失职的行为被泛民支持者形容为“关公守华容纵放曹操”。
选举主席的会议最后交由年资第三长的建制派石礼谦主持。石礼谦不顾泛民议员反对,在扰攘后转换地点并立即投票选举主席。结果一如预期,宣示刚放弃英国国籍的梁君彦以38票当选。
问题是,梁君彦虽宣示已放弃英国国籍,但其居留权问题尚未完全获得确定,而且未充分解释当年为何选择英国国籍,不做一个“骄傲的中国人”,令人质疑他是为了权位才不情不愿“脱英”。
立法会功能堪忧无论如何,梁君彦已正式以主席身份首次主持了立法会会议,但他的“恋英情意结”涉及的国籍问题,将成为建制派未来四年的隐忧。
没想到,刚过去的一周里,梁君彦的表现又让人大跌眼镜。星期二晚上,香港律政司入禀高等法院,要求禁止梁颂恒及游蕙祯重新宣誓,但梁君彦裁定两人可再宣誓。结果,建制派议员为了阻挠梁、游宣誓,闹出建制派议员集体走出议会厅,梁、游无法宣誓的立法会“流会”。
建制派人士指出,立法会原本就有法律顾问,而且有不少议员来自法律界,梁君彦却外求法律意见,裁定给梁、游再次宣誓的机会,估计是因他刚渡过“脱英危机”,为确保今后数年的主席职位,因此不惜与港府划清界线。
无论如何,新一届香港立法会肯定会比上届更混乱;一方面是激进派议员预料将不断搅局,日后就算是小小的议会程序,也肯定难以平静进行,政治争拗将无日无之。
同时,由“脱英”不清不楚的梁君彦主持立法会,也会导致争议随时升级。
香港立法会已沦为政治角力场,能否扮演重要的宪制功能,推动香港经济、社会、民生等各方面有序发展,令人怀疑。
香港立法会——功能与成本据《基本法》第73条,香港立法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控制公共开支;监察政府工作;审核、通过政府的财政预算;接受香港居民申诉;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港府提出的法案,须获得立法会分组(直选和功能)分别过半数出席议员投票赞成通过;重大议案例如政改,则须至少三分之二议员同意才可通过。第六届议会共有70名议员,直选及功能组别议员分别各为35名。
立法会主席的地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排名名单”中排名第七,仅次于特首、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前特首以及三名司长。主席由全体议员推选产生。
立法会主席月薪高达18万港元(3万新元),是普通议员9万港元的两倍,另外每年还享有20万港元额外酬酢津贴。代理主席月薪为13万港元,兼任行政会议成员的立法会议员月薪则为6万港元。
每届香港立法会任期为四年,根据港府新闻公报,每位议员的薪津安排总额约为每届万港元,即平均每年逾万港元。
游梁竄台宣「獨」各界促港府嚴懲獅子山下
香港激進「本土」政黨「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成為候任立法會議員後,即開始以「議員」身份四處播「獨」。昨日在一「台獨」分子主辦的論壇上,游蕙禎聲稱,要通過「自決」來「自救」,否則香港將會被「赤化」。同行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更明言與台灣、西藏、新疆等「被中共壓迫的人」串連,向各地輸出分離主義,「在香港被毀前先摧毀中共。」香港社會各界批評,激進「本土派」近期先後到各地宣「獨」,顯示他們已有計劃地開始與外部分裂勢力勾連,特區政府必須警惕,及在必要時採取適當的行動,以免香港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港獨」分子近日四出播「獨」,企圖引入外國及其他「獨立」勢力。「港大幫」的馮敬恩日前到日本,高調聲稱香港要「獨立」,更表明「港獨」應與「台獨」、「疆獨」等勢力合作。梁頌恆及游蕙禎日前則獲「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邀請,昨日下午到台灣大學出席講座,同行的還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
該講座以《國際大都會香港的本土運動》為主題,主辦單位聲稱,希望透過更多台港兩地青年的「交流」,一同尋找「共同前進」的可能性,追求「更加自主進步的未來」。
游蕙禎聲稱「自救自決防赤化」
游蕙禎在論壇上聲言,香港的未來「應該先以公民民族主義建構『香港民族』」,再進行「自決」,又稱香港人「作為一個民族」,源於香港文化、語言等具有獨特性,但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人「被中國及英國政府共同剝削了香港的『自決權』」,更稱倘今日不「自救」進行「自決」,香港有可能在5年左右被「赤化」。
她更聲言,「中共」是一種「癌細胞」,能夠無限繁殖,作為一個「族群」,香港必須要透過「繁殖」自己的優良細胞,來保護香港人自己的傳統。因此,他們不會放棄「民族自決」的訴求,否則香港恐將變成「以言入罪」的社會,「如果我們在這個時候放棄,很難想像香港幾年後會變成什麼情況。」
黃台仰狂言「奪回主權建國家」
黃台仰則聲言,自己到台灣十多天,深深覺得台灣是個「獨立的國家」,只是「缺乏其他國家的支持」。他更稱,台灣民眾認為台灣現在擁有自由民主的社會,而顯得偏安,更聲稱「中國大陸」是「具侵略性的國家」,台灣社會應該更有「警覺性」,好好利用作為「獨立國家」的優勢,做好「抵抗中共」的準備。
他聲稱,香港的真正問題並不在民主,而在於「沒有主權」。像銅鑼灣書店事件,儘管香港有民主,這類事件如果香港不能「奪回主權,建立國家」,其實是無辦法杜絕的。因此若要步向「獨立」,首先要靠游、梁兩人在議會內抗爭,透過向議會送入新力量,改變「每一天都是香港民主最黑暗的一天」,並且利用議會免責條款及議會資源,擴大激進「本土派」的力量。
他續稱,在議會外可以利用抗爭行動向「港共政府」施壓,盡量減緩「中國化」的速度,為香港增取時間,在國際上則可以爭取「海外人士」的支持,爭取國際盟友,與台灣、西藏、新疆、澳門等「被中共壓迫的人」串連,向各地輸出分離主義,以此加快「中共倒台」的速度,「在香港被毀前先摧毀中共。」
梁頌恆誣指「港人權益受侵害」
梁頌恆則在會上聲稱,自己在香港立法會宣誓時披的「香港不是中國」標語,純屬「事實」,「干你(中央政府)屁事」。他又稱,香港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相關規定明文指出,中國內地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但中央當局卻「在海外抓捕發行大陸禁書的香港銅鑼灣書店人士」,明顯是「侵害港人權益」。
他續稱,中央只是需要香港及台灣兩個「地方」,呼籲大家應「認真思考」此問題,「中共需要香港這個地方,但他不需要香港人,同樣的我相信中共需要台灣,但他需不需要台灣人?是大家需要想的問題。」
黃台仰日前已獲邀請到台灣進行「港獨」與「台獨」的「經驗交流」。他此前夥同「台獨」政黨基進黨的台北召集人何澄輝、發言人陳奇政,及「台獨聯盟」主席陳南天等舉行了「獨立世代--當青年港獨遇上台獨世代」記者會。黃台仰聲稱,只有「脫離中國」才能保證香港人的自由,而台灣、香港和西藏都是「命運共同體」云云。
政界:數「獨」急合流引港走絕路
就「青年新政」兩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夥同「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及「港大幫」馮敬恩近期頻頻到各地宣傳「港獨」,更圖與「台獨」等外部勢力勾連,香港社會各界批評,有關人等此舉將令香港走上絕路,特區政府必須採取相應行動,否則絕大多數不支持「港獨」的市民或會身受其害,令香港陷於萬劫不復之地。
盧文端:觸動中央底線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昨日在接受本報訪問時形容,一眾「港獨」分子是「漢奸」和「分裂國家的敗類」,質疑「青政」成員訪台的用意,指他們談的是「本土運動」、「本土意識」,理應不涉及香港「主權自決」等,但「青政」一直提出所謂「香港民族」、「自決」等字眼,與鼓吹「港獨」無異。
他坦言,「台獨」、「藏獨」及「港獨」等議題觸動中央政府的神經,「北京的容忍是有原則、有底線」,中央政府對於處理「港獨」是不惜代價。他坦言,提倡「自決」、「港獨」的只屬少數人,但指這思潮會禍害香港,故特區政府必要時應採取相關行動,否則可能要全香港萬市民為他們埋單,犧牲港人整體利益。
盧瑞安:陷港萬劫不復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旅行社榮譽董事長盧瑞安指出,游梁兩人是次赴台極為不妥,明顯是將「台獨」、「港獨」勢力聯合,意圖將香港或台灣從國家分裂出去,「之前他們都只是口頭上吹噓,現在卻明目張膽般做出來,但現在更是候任立法會議員身份,實在不難令中央對港情況不擔憂。」
他強調,香港沒有本錢、也絕不可能「獨立」,任何「港獨」行為都是為香港尋找「末路」、死胡同,陷香港於萬劫不復之地,香港市民必須認清這些人的真面目。
陳勇:須堅決罷免梁游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批評,這些人明顯是物以類聚、狼狽為奸,強調任何宣稱「獨立」主張都是有違中國領土完整的大原則,必定會令香港走上絕路,受到市民唾棄。梁游兩人是次到台灣明顯就是不打自招,把自己支持「港獨」的立場宣諸於世,認為特區政府或立法會必須嚴肅處理,依法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如果讓他們繼續這樣亂搞下去,香港的結果只有痛苦,是沒有好下場的。」
逾83萬市民促踢走游梁獅子山下
盼梁君彥順應民意拒替「有口無心」者監誓
「聯署譴責游蕙禎,要求公開道歉並收回侮辱及歧視中國人言論」行動至今已接獲超過83萬人參與聯署。另一個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聯署行動,截至昨日上午10時已有近7,人參與。不少網民批評「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及梁頌恆兩人故意辱國辱華,即使再宣誓時「依足規矩」,也是「有口無心」,希望梁君彥「企硬」,順應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意願,拒絕讓兩人再次宣誓,不要令香港人失望。
城市大學學生莫嘉傑發起網上聯署,強烈譴責游蕙禎的侮辱及歧視言論;要求游蕙禎立即公開道歉及收回該言論;要求立法會通過解除游蕙禎職務,截至昨日上午10時已有83萬人參與聯署。
另一個同樣由莫嘉傑日前發起要求梁君彥拒絕為梁頌恆、游蕙禎監誓;要求梁游就辱華言論道歉並自行辭職;支持政府依法褫奪梁游議員資格的聯署,截至昨日上午10時,參與網上聯署的已有6,人,電郵聯署的則有人。
夥劉小麗做騷責任自負
就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前晚要求主席梁君彥在周三的大會上,不再安排游蕙禎及梁頌恆宣誓,否則他們會考慮採用所有可行的辦法,包括流會以阻止兩人宣誓,莫嘉傑表示支持,希望梁君彥可順應大多數議員及市民的意願。
不少網民留言支持,認為梁君彥應該拒絕為游梁兩人安排再宣誓。「LuiWing-yuen」說,「佢三個人(連同劉小麗),响十月十二日已經宣誓過,佢哋嘅宣誓方式或誓詞,係佢哋自己不依誓章宣讀,並非技術問題(如睇漏),亦非無心之失,所以責任自負,與人無尤!」「CatChungSiWan」說,「全世界都看到那兩『妖青』宣誓時的表現,而且遭那麼多人的指摘,為什麼要堅持給這兩人宣誓呢,甚至想到去他主席房去宣?百思不得其解!」
重誓僅演戲非真心實意
網民「ChiYanWong」則直言,「希望粱(梁)君彥主席守好立法會的關口,依法辦事,敢承担,不要做老好人,游梁已有兩次宣誓的機會,表演已足夠,再宣誓,就算依足誓詞宣誓,都只是演戲而矣(已),並不是真心實意的!」「WingManKwong」進一步指,「立即褫奪梁頌恆游蕙禎劉小麗三人立法會議員一職,政府及建制派今次一定要企硬,不要再令大部分港人失望!」
不少網民則為梁君彥打氣。「HappyLeung」留言道,「梁君彥先生,請拿出勇氣來,拒絕為梁游監誓,並且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KeungGabriel」說:「梁生:請尊重全球華人,不要給兩名畜生宣誓。你有權力要兩畜生離開立法會。全球華人都支持你!」「KwokWaiYuen」:「主席全港有血性的人支持你拒絕的不要手軟。」
刘兆佳:中央会在适当时候会出手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的宣誓风波仍未平息,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接受本报查询时坦言,中央不愿意见到两人宣誓就职,他跟行会成员叶刘淑仪都认为,目前最快及最有效的方法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拒让两人再宣誓。但若梁坚持为两人监誓,叶太相信中央会有行动,如果由人大释法,必须在终审法院有判决前,否则无法阻止两人宣誓。刘兆佳则认为,若法院审理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旷日持久或法院判政府败诉,中央会在适当时候出手,最快捷的方法是向特首下达指令,惟他认为白皮书只是宣示中央立场,难以应对港独。
《星岛日报》报道,刘兆佳认为,中央、港府、建制派及不少香港人都认为梁颂恒及游蕙祯已丧失做议员的资格,而且两人无悔意,还到台湾宣扬港独。他指中央不愿意见到两人宣誓就职,在本地层面,其实港府可按《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等相关法例,直接宣布两人丧失议员资格,惟他承认过去未有先例,必定引起极大争议。他认为,目前最直接的方法是梁君彦不批准两人再宣誓,若他拒绝,而法院审理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旷日持久或最终判政府败诉,他相信中央会在适当时候出手。
刘兆佳指现时难以评估何时为适当时候,但中央若要出手,最快捷的方法是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向特首下达指令,处理梁、游的宣誓问题及港独。对近日有人提出中央可颁布白皮书应对港独,他质疑成效,他解释白皮书的作用是宣示中央立场,例如表明中央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会采取严厉措施,香港法院当然可参考白皮书的内容,但是否认同及会否跟从也是疑问,难以此应对港独。
叶刘淑仪接受电视台访问时则指白皮书可能是一个给法庭看的指引,“如果你的行为已经是分裂国家,你即是违反你的誓言啦,我们的宣誓是应该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拥护《基本法》,那你是否违法呢?”她接受查询时补充道,如果中央很有决心不让梁颂恒、游蕙祯宣誓,必定会出手,她研究过释法的问题,指人大必须在终审法院就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有裁决前释法,否则难阻两人宣誓,因为一旦终院已有判决,人大的解释只适用于将来的案件。她承认司法覆核一案影响梁君彦的威信,但面对大是大非问题,行政、立法机关很难妥协。
范太不希望「青政」二丑成為議員建制派前日聯署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不再為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安排宣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希望梁君彥再三思考,在裁決時考慮事件對香港造成的影響。范太直言,個人很不想梁、游成為立法會議員,亦不想立法會成為宣揚「港獨」的平台。
對於建制派要求梁君彥不再為梁、游安排宣誓,范太認為,梁君彥除了考慮議事規則作裁決外,亦應考慮事件對香港造成的影響,希望他再三思考,現時的問題在於以什麼理據重新考慮先前的決定。
范太強調,今次的宣誓風波是前所未有,並直言她個人非常不願意梁、游兩人成為立法會議員,「(兩人)基本事實都唔承認,然後用各種各樣唔符合政治道德、唔符合做人道理,好兒戲咁玩弄嚴肅宣誓程序,只達到破壞,不斷破壞,一樣一樣粉碎,香港仲有乜嘢剩?」她強調,「港獨」只會增加香港危險,若外來人覺得政治不穩定,便不會到香港投資,香港的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會受到很大干擾。
立會不能成宣「獨」平台
范太又批評梁、游在參選前簽署確認書,承諾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現時卻出爾反爾,質疑投票給他們的選民是否被騙。她憂慮兩人的行徑會誤導時下年輕人,以為大肆宣傳「港獨」,就有權又有錢。她又以「市民」身份反問兩人:「到底為我做緊乜嘢?到底想香港衰到點?你而家係好威,日日上電視,一言一行成為報道中心,但係我問你,你幫我哋香港人做咗啲乜嘢啊?」
談到立法會近日的風波,范太直言「好痛心」,認為現時立法會的水平「去到一個最低點」,她特別提到議會其他「港獨分子」,包括當日把建制派枱上的國旗區旗倒轉的熱血公民鄭松泰,斥他「佢唔覺得自己錯,仲覺得好好玩」。她提醒,如果議員不能及時勒住「自我、自大」,「樣樣嘢都阻住政府,拉後腳」,立法會可能以後都不會再有建樹,令香港無法去向前發展,市民就一齊「埋單受罪」。
誓完又誓,谁让它成为风气?——向上两届的立法会主席问责假如平民百姓在法庭宣读誓词时造手势、直述句变问句、6秒念一字,法官容许吗?大概非但不容许,更会立即被控藐视法庭罪。凭甚么贵为议员的人就可以用藐视誓词的方式去读誓词呢?而且誓完可以再誓(姚松炎便这样过关的)?
玩宣誓,是谁放行?重誓,有法理依据吗?
本文尝试把弄清楚道理。说得不对的,欢迎全民合力更正,让社会拨乱反正。
法理依据只得两处大家都知道誓完又誓很可疑。质疑者所引的法例条文起码四种--《宣誓及声明条例》、《议事规则》、《立法会条例》,以及「按3.28、3.31项的规定」等。纷乱的引经据典整理如下。
开宗明义,立法会议员宣誓的法理依据只有两处,即《宣誓及声明条例》和《议事规则》。
根据《基本法》第条规定,新当选的立法会议员要在就职前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是宪制性要求。而宣誓,不管是立法会议员、证监会主席、重要官员、又或是一般人,都会有一定格式和形式需遵从。所据的法规,写在《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声明条例》内。《宣誓及声明条例》是全民性质的《香港法例》内的其中一章。
至于立法会《议事规则》谈及宣誓的,见A部1「宗教式或非宗教式宣誓」。A部1排在《议事规则》首位,用以界定宣誓如何进行。A部1明言立法会的宣誓以《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为准。接着针对立法会的情况,多加一句补充:如未按照规定宣誓,不得参与立法会会议或表决。
1.宗教式或非宗教式宣誓
除为了令本条规则得以遵从者外,议员如未按照《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的规定作宗教式或非宗教式宣誓,不得参与立法会会议或表决。凡举行换届选举后,以前已作该等宗教式或非宗教式宣誓的议员,在参与立法会会议或表决之前,亦须遵照本条规则再次宣誓。
1A.议员的排名
(1)立法会议员的排名序按连续担任立法会议员的时间而定;连续担任立法会议员的时间较长者先排。
(2)如有两名或以上议员连续担任议员的时间相同,则根据本议事规则第1条(宗教式或非宗教式宣誓)的规定较先宣誓的议员排名较先。
所以,弄清楚《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声明条例》的内容,就清楚明白宣誓的要求,尤其是未有完成宣誓的后果。
《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不遵从的后果」订明,任何人拒绝或忽略作出须作的誓言,只有两种处理:(a)已就任的必须离任(b)未就任的,须被取消资格。
条:21不遵从的后果30/06/
如任何人获妥为邀请作出本部规定其须作出的某项誓言后,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
(a)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及
(b)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
至于《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9条则订明:立法会议员须于其任期开始后尽快在立法会秘书监誓下宣誓。
条:19立法会议员的誓言of01/07/
立法会议员须于其任期开始后尽快作出立法会誓言,该项誓言——
(a)如在紧接立法会全体议员普通选举后的立法会会期首次会议上而又于选举立法会主席之前作出,须由立法会秘书监誓;
(b)如在立法会任何其他会议上作出,则须由立法会主席或任何代其行事的议员监誓。
誓词的格式、全部内容,见《宣誓及声明条例》附件2第IV部。
第IV部
立法会誓言
我谨此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宣誓人姓名)
弄明白法理依据后,就明白坊间传言重新宣誓最多两次呀三次呀,都查无实据。除《宣誓及声明条例》以及《议事规则》之外,坊间提及的第三种条文是《立法会条例》。此文件于年10月回归后制定,谈及立法会的组成、选区如何划分等具体而细致的操作,旨在落实《基本法》关于立法会的规定。因《基本法》是宪法性文件,不可能写得太繁琐细碎。《立法会条例》第II部份「立法会的组成及其议员」有跟宣誓相关的文字,却只得一句。第10项第3点说:「在首次会议中,在议员作出立法会誓言后,立法会处理的首项事务必须是由议员选出一名议员为选举主席而主持该次会议」。重点不在阐释如何宣誓。也容易理解,如何宣誓,《宣誓及声明条例》和《议事规则》两份通行的法律文件早有说明。
最后被引用及提及的「按3.28、3.31项的规定」之说法,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历史、规则及行事方式参考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可在立法会 1、凡注明來源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目的在于公益性分享。若作者或版權人不願被分享或侵權,請及時指出,經核實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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