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昌都市上榜名单)
医院
医院
医院
昌都市江达县公安局金沙江大桥一级公安检查站
昌都市类乌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民用航空昌都站
昌都市公安局
医院
昌都市芒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昌都市芒康县海通一级公安检查站
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昌都市上榜名单)
顿珠藏医院院长
朗杰加措藏昌都市贡觉县疾控中心防疫士
伏学峰汉昌都市边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师
冯正勇汉医院副院长
魏争君(女)汉昌都市洛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级护师
加永卓嘎(女)藏医院内科主任
尼玛措姆(女)藏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藏医药管理局局长
蔡军兵汉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主任
徐玉东汉昌都市交通运输局一级科员
范云(女)汉昌都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昌都市上榜名单)
尼玛措姆(女)藏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藏医药管理局局长
关于对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自治区党委决定,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自治区党委名义表彰一批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评选工作,现将我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表彰办反映情况。
公示
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传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
传真:-
自治区表彰办:
-(兼传真)
来电来访时间:
公示期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来信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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