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8号
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补选王卫东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林芝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马涛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王卫东、马涛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日喀则市选出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拥军、陈琳已调离西藏自治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王拥军、陈琳的代表资格终止。林芝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朱朗时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朱朗时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陈琳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朱朗时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7月31日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拥军辞去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拥军辞去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卫东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代理监察委员会主任名单
(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王卫东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马涛的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
林青治为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马涛为西藏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边巴拉姆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林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达瓦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次仁罗布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方联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洪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韶辉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海伟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央多吉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旺久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索朗旺久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华锋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流超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丹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向敬诚的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审:央金
编辑:明吉陶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